Re: 好嘢 ( No.1 ) |
日期:2009/02/08 11:24 留言者:楓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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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認為,面對華人市場,不用使用英文,憑他的經驗,有信心可以幫助地產公司提升業務和知名度。"
他向地產經紀行求職之前建議他先弄清下開条文, 因為未註冊前是沒有人會聘用他的:
Real Estate and Business Brokers Act, 2002/ S.O.2002, Chapter 30/ Schedule C/Part III-Prohibitions Re: Practice/4.(1) No person shall (c) trade in real estate as a salesperson unless he or she is registered as a salesperson of a brokerage.
賴先生真是得意忘形, 以為鑽了加拿大法律寧縱母枉的空子, 便甚麼事也是有錢使得鬼推磨! 可能他不知道加國地產買賣代表一共要考六個試才能拿到正式執照, 除了两本六百多頁的省例、百科律書之外, 要讀和做的課本共約三千多頁. 雖然, 以他老先生如此靈光的頭腦, 等他學好英文(大概12班程度便可以了)之後, 全職攻讀快者一年; 慢者年半也許可以順利過關吧. 祝他成功獲取加拿大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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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嘢 ( No.2 ) |
日期:2009/02/09 06:25 留言者:Hawai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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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只不過係一種姿態啫,如果冇錢,賴某己經轉了世啦.當然還要加埋背後勢力夠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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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嘢 ( No.3 ) |
日期:2009/02/09 06:19 留言者:四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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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林月兄:
在地產公司做事不一定要做經紀架,助理,翻譯,跟頭跟尾都可以,只要唔做簽名果個就得,他會成功架,精明,對眼十分靈厲,英雄一族。那個大老細不用手段,佢又唔系第一個,貪污者,捉到就算是賊,捉唔到的就算大商家,起碼他的財產暫時留在加國抽下稅幫補下國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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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好嘢 ( No.4 ) |
日期:2009/02/09 08:52 留言者:楓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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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 - 賠人到烈治民紅屋仔(好像已執笠)賭, 他大賭, 客人小賭.
翻譯 - 他可以招呼福州客, 把福州話翻譯成普通話, 再請個翻譯搞成英文.
跟頭跟尾 - 叫他從前在紅樓的跟班、扯皮條代勞好了.
他會成功架 - 當然, 他照起一間Brokerage舉手之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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