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报:美国不再是自由之地的十个理由 |
日期:2012/01/29 11:08
留言者:南音过客
|
【美国《华盛顿邮报》1月15日文章】题:美国不再是自由之地的十个理由(作者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乔纳森·特利)
美国国务院每年发表关于别国人权的报告,监控世界各国通过的束缚性法律和立法。
即便在对我们认为不自由的国家评头论足时,我们仍然深信自由国家的任何定义都必须包括我们的定义。不过,这块土地上的法律和行为将会动摇这种信心。在2001年9月11日之后的10年里,美国以提高安全级别为由,削弱了公民的自由。最新例证就是2011年12月 31日签署的《国防授权法》。该法律允许无限期地对公民实施拘押。
华盛顿获得的每一项新的国家安全权力都在落实为法律时引发争议,但人们往往孤立地讨论这些权力。不过,它们并不是孤立加以运用的。这些权力拼凑在一起,使得美国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独裁国家。美国人经常宣称我们的国家象征着自由,同时把古巴等国斥为不自由的国家。然而,客观地看,我们可能只对了一半。这些国家确实缺少诸如合法诉讼程序之类的基本人权,从而不能归入合理的“自由”定义之中,但美国如今与此类政权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只不过任何人都不愿承认罢了。
美国政府自9·11以来获得的一系列权力使我们与一些令人不安的国家为伍。
刺杀美国公民
奥巴马总统称,如同前总统小布什一样,他有权下令杀死任何被视作恐怖分子或恐怖主义教唆者的公民。去年,他以这种所谓的固有权力为借口,批准杀死了美国公民安瓦尔·奥拉基和另一名公民。上个月,政府官员确认了这种权力。他们说,美国总统可以下令刺杀任何他认为与恐怖分子沆瀣一气的公民。
无限期拘押
按照上个月签字生效的法律,恐怖嫌疑人由军方负责羁押;美国总统还有权无限期拘押受到恐怖主义指控的公民。政府称,该条款只不过把现有法律进一步正规化,但专家们普遍不赞同这种观点。政府封杀了在联邦法院挑战这一权力的努力。政府不断申明有权随意剥夺对公民的法律保护。
独断专行的司法
美国总统如今可以决定一个人在联邦法院还是军事法庭受审。世界各国都嘲笑美国缺乏基本的合法诉讼程序保护。小布什在2001年获得了这种权力,奥巴马则延续了这种做法。(未完,待续)
|
| |
- 阿立粵曲天地 -
聲明
阿立粵曲天地(以下稱本網)所有留言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本網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之立場,讀者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讀者若因信賴留言而招致任何損失,本網概不負責。
由於所有留言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或涉及任何侵權行為,請聯絡本網。本網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亦不可上載任何侵權文章,照片,曲詞,錄音及影片,敬請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