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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版主明天刪除
日期:2006/01/13 19:26
留言者:JOEJOE

Re: 三藩市灣區及世界各地曲友聊天室 ( No.412 )

在談天說地中,很久沒看過像 #412 寫得那麼好的文字了。條理分明,用詞洗鍊。

事件簡單不過:曲友Mary想買古琴 ── QQ 推薦店號 ── 公子提醒Mary 莫要被別人『點』── 思蓓及部分曲友為QQ不值 ── ILuvCantoneseOpera 覺得思蓓身為版主而對公子非議,並不恰當。

如果從另一角度看,就會感到上述每一個人都是善意的,不存在誰為誰抱不平的問題。

小弟如果向ILuvCantoneseOpera 君針鋒相對,那又變成為思蓓抱不平了。事實上,以下數點並無對ILuvCantoneseOpera君不敬的動機,只是淡淡地說一下感覺而已。

(1) 儘管QQ 所提供的店號也許與事實不符,但我深信並非QQ 的本意。

(2) 事件縱有"Mislead" 的成份,但沒有『點』的成份。中國文字尤其是方言,既可愛也惱人。Mislead 是誤導,包括有心與無心, 然而,『點』卻是"Intentionally misleading"。

(3) ILuvCantoneseOpera君說得不錯,思蓓在網友紛爭期間所表達的東西,很大程度上會令人覺得她是代表著 Ahlap's Site。此則所以在『談天說地』創版之初,思蓓在發表一篇我不認同的文章的時候,小弟是第一個跟她對著幹。

(4) 有點不能忽略的是,談天說地成立迄今已有一段日子,經常出現的一批曲友,彼此已成相知。思蓓和QQ是相知,小弟和他們也是相知。當『覺得』自己的相知處於有欠公允的情況下,以思蓓的鬼婆性格,說起話來就不一定顧及是否代表著 Ahap's Site了。

(5) 『談天說地』的版主不好當,常常順得哥情失嫂意。思蓓年來的義務工作,且不論功過,她總是在默默耕耘。

(6) 小弟並沒有和ILuvCantoneseOpera君開筆戰的企圖,論文采,小弟比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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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版主明天刪除 ( No.1 )
日期:2006/01/13 16:25
留言者:mok

我相信事件只是一個 "點" 字所引發的問題, JOEJOE已作分析, 只要大家出於善意, 對事不對人, 小事化無, 天空依然是那麼遼闊!

ILuvCantoneseOpera 君末段的一句話, "I would hate to see this website taken over by mostly gossips, hearsay, or flirts.", 我也有同感, 一些所謂爆料, 講是講非的話題, 小弟深感厭惡, 但基於言論自由的原則, 只好 "敬而遠之"。

在此天地初期, 立哥不時在 "學曲筆記" 發表意見, 引發大家討論, 可惜已有一大段時間沒有拜讀他的大作! 立哥, 藍哥, 思蓓雖然是天地的主人/管理員, 但也是天地的一份子, 我覺得他們絕對可以具本名表達意見, 參與討論。 

Re: 請版主明天刪除 ( No.2 )
日期:2006/01/13 16:58
留言者:qq

JOEJOE,

Mary來SF探親,所以她才順道一問, SF可有古琴售買, 當時Mary發問,
一天有多,卻沒有人回答,本人眼看沒人回答, 所以才權充响導介紹,
亦因為本人在数年前, 曾見一導師,在此店教授一位學生學習古琴。
而那售貨員還說, 如果店中找不到喜歡的樂器, 他們可幫客人找的。
買一件大型樂器,看一次, 我相信不用立刻便要買罷!
我就常window shopping啦!所以我是给意見而矣,
我並不同意 "Mislead"這字眼,而"點" 更.. (表情6) (表情6)

思菩是這管理員,正如小學生的"風纪"員, 如果我在此橫行, 惡言惡言,
相信思菩亦不會縱容我!希望你不要誤解她。 (表情33)

JoeJoe, 其實此事本是閒談聊天,小事一則,哈哈 (大笑)!看來没有必要,
再花時間, 去鑽牛角尖!大家談論到此為止。祝你波運享通, 身體健康。 (表情35)

而且事至為此,題目似乎越扯越遠,如再鄭重其事,只恐怕嚇壞Mary。
正如本人在SF#406 留言, 希望Mary 不要介懷, 祝你來SF, 旅途愉快。 (表情35)

Re: 請版主明天刪除 ( No.3 )
日期:2006/01/13 17:14
留言者:raymond

各位仁哥仁姐

(好!) (拍掌) (好!) (拍掌) (好!) (拍掌) (表情22) (表情22) (表情22) (表情33)

Re: 請版主明天刪除 ( No.4 )
日期:2006/01/13 19:30
留言者:sam

shoe!
even i have to say something.
I have not been to SF for weeks.
I read through the messages and did not see anything that remotely sounds bad. It is the usual way of good friends talking. The better the friends are the worse the language used. Worse is because of the mutal understanding that we do not take the face value of the words we used.

Read through all the regional groups there are worst languages used and we all end up laughing WITH (note that I say and mean 'with', NOT 'at') each other.

Please....stop this. You guys make me grow older everytime you argue.

The fact that al-lap did nothing so far means that you people are all innocent chidren (sorry ah-lap (表情24))

Re: 請版主明天刪除 ( No.5 )
日期:2006/01/13 21:33
留言者:Cool-head

Joe Joe, I don’t have same feeling as yours. I wonder if:

(1) “#412 寫得那麼好的文字了。條理分明,用詞洗鍊…”
Sadly, it was an offensive written message, though.

(2) You didn’t pierce to the truth that ILuvCantoneseOpera was actually repugnant enough for:

(i) Prejudicing against someone:
“………GungZhe(公子), a respectable player……..”
Why not “qq, a respectable………….” ?

(ii) Distorting and slandering someone:
1. “……….instead of taking side with someone that is obviously not creditable”
How obvious ?

2. “…………..Ceipui,, as moderator, it is unwise to alienate your readers….”
Alienating is seriou. Did she ? Where ? When ? What ? How ?

(iii) Defaming, threatening and pressing upon someone:
“……….Too many authoritative participants are already abstaining from…………”
Here means philistine are just chatting mirthfully and animatedly at 曲友討論區 every minute.
Isn't it ?

(iv) Insulting someone:
"...........this website taken over by mostly gossips, hearsay, or flirts...."
Who guys are them ?

Joe Joe, fortunately you have done this in a prettily way:
“……..論文采,小弟比不上他。” – You were lenient and expressing mercifully. (表情35)

Re: 請版主明天刪除 ( No.6 )
日期:2006/01/14 00:45
留言者:思菩
網頁:http://www.perreng.com

"思蓓在網友紛爭期間所表達的東西,很大程度上會令人覺得她是代表著 Ahlap's Site。"
什麼紛爭期間﹖跟本一開始就沒有人在紛爭過﹗公子"初來步到“﹐一出口就是一句令小妹看了覺得過份了一些的字眼﹐才作回應﹐事情就是咁簡單﹗

小妹的回應是 "公子﹕大家都是好心的去幫助別人﹐沒有人是存心去"點人"的﹗閣下這 "唔好被人點妳!" 之句。。。似乎有點那個呢﹗"

自問這個留言沒有不妥﹐沒有誤導﹐也沒有在離間任何人﹗真奇怪﹐這幾句竟能使人看我不順眼﹖還是內有文章﹐借題發揮啊?!?

“思菩和 QQ 是相知”
講得好﹐正因明白她的為人 - 樂於助人﹐從不生事﹐對人和藹可親﹔卻無頭無腦被人公報私仇﹐才為她不值。作為她朋友的我﹐思菩﹐為何沒有權為她抱不平﹖我的字句一些也不刻薄﹐明人不做暗事﹐氾不著要做個縮頭烏龜﹐化個名才敢說話呢﹗

有些人喜歡化名留言﹐互相和應﹐收買人心﹐煽動民心﹐唯恐天下不亂﹗大家都是成年人﹐為何一而再﹐再而三﹐來此多生事端﹖更不應將私下底與人家的個人恩怨而 take it out in here﹗做人看開一些﹐自己過得舒服﹐人家也好過好多。花一整天去授隻資料“罪証”﹐花時間寫一些咄咄迫人之話﹐這是生活至高無上的享受乎﹖

對一些抝橫折曲﹐是非顛倒﹐強記奪理的留言﹐小妹覺得根本是無需花時間去作回應的﹗但見各位對此事關心﹐小妹也不能不道出我的心聲。不要以為我為這次的評擊話而有所不安過﹗其實昨晚我讀後只覺得很好笑﹐好像重溫小學生活的感覺﹗所以我根本沒有想過去說什麼來為自己澄清﹐事實也是沒有什麼要去解釋﹐我寫過及沒做過的大家有目共睹。

我只是一條很細的魚﹐不屑花時間去淘污我的名聲啊﹗

Mary 曲友也不要為此事而耿耿於懷﹐不要怕來和大家談話﹗這處 99% 都是快樂和平的﹐你只是不好彩﹐被人借題發揮而己﹗

立哥這幾天忙﹐在他未知發生了什麼事時﹐這討論還是留給他過目吧﹗

在此再向各位道謝﹐多謝大家對在下的支持及信任﹗也多謝給我這麼多機會 brush up 我的中文啊﹗ (表情35)

Re: 請版主明天刪除 ( No.7 )
日期:2006/01/16 12:09
留言者:阿立

看過各位的留言,或者,做網主的有責任重申及澄清下列各點:
(一) 我和阿藍信任思菩小姐,才邀請她作為「談天說地」的管理員。
(二) 到現在為止,一切運作超乎理想,可以說,「談天說地」由我創立,卻是由她發揚光大,我對於她在此板對人對事的處理方式,從來沒有半點懷疑。
(三) 每一位曲友在「談天說地」,都必須遵守我們訂下的規則,這是沒有妥協餘地的,思菩小姐以管理員的身份在「談天說地」就著已訂的規則執行職務及發表對不友善留言的意見,毫無疑問是同時代表著本網站的立場。

很多謝各位曲友一直以來對「談天說地」的愛護及支持,知道很多曲友亦是在此相識並成為好朋友,我感到十分高興,深知若不是互讓互諒,彼此信任,很難有此成果,而思菩小姐的工作實居功至偉,我和阿藍對她深表感激及支持。

我從來很少在此發言或給意見,一來是我不善交際,二來是既然我信任思菩,何必再加入指手劃腳呢?希望這是最後的一次。

思菩:
請依照妳的意願,適當時候删除此帖。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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