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绝代香港-广东美女梁淑冰 ( No.1 ) |
日期:2008/05/12 10:24 留言者:pin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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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绝代香港-广东美女梁淑冰 ( No.2 ) |
日期:2008/05/12 08:42 留言者:思 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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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绝代香港-广东美女梁淑冰 ( No.3 ) |
日期:2008/05/12 08:56 留言者:hawai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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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贴:美国人告诉你为什么状告CNN是很蠢的事 倍可亲 京港台时间:05/10 向您播报 消息来源:论坛 字体: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版 热贴:美国人告诉你为什么状告CNN是很蠢的事
倍可亲(backchina.com)作者:思项羽
说道美国的法律诉讼,很多中国人似乎有一种天然倾向,想在美国这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似乎是花几十美元就可以轻易搞定的。
前几天看到一个在美国堪萨斯州居住的中国学生,在网上公开呼吁5000个中国人,每个人花50美元,到地方法院告CNN。按照这个天真的中国年轻人的想法,如果每个人花50美元的话,那么5000个官司,即便中国人赢的机会很小,但如此庞大,犹如汪洋大海一般的诉讼的“人民战争”,可能仅仅律师费一项,就足够让CNN吃不了兜着走。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但实际上,这样的想法暴露出对美国司法体系和运作方式的浅薄无知,是何等的惊人.
美国的司法审判类别:分为“刑事诉讼”(Criminal)和“民事诉讼” (Civil)两大类。前者的起诉人,一定是由国家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官担任。而后者则相反,起诉者不是个人,便是私人团体,国家权力机构不能涉入。虽然美国的这两类司法审判,程序非常雷同,都有所谓的预审,听证,证人传唤,交叉质询等内容,甚至都还可能动用陪审团参与。但是这两类审判的结果,却完全是相反的。在刑事审判中,被定罪的一方可以完全不支付任何金钱赔偿,但是却一定要接受某种程度的身体刑罚,包括,社区服务,在家监禁,或坐牢。。等等。但是民事诉讼的败诉一方,则完全没有任何类似的“肉体刑罚”而完全是以“金钱赔偿”做代价.简单的说法就是“破财消灾”.
正因为“民事诉讼”是以“个人告个人”为手段,以“金钱赔偿”为最终结果。因此民事诉讼几乎包罗万象,涵盖广泛。从修车,租房,车祸,到智慧产权,商标专利,精神伤害….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成为诉讼的内容.赔偿的金额,也从几百美刀到上亿美元不等.但是,虽然这样的诉讼在美国的各级大小法庭中,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上演,可这并不表示,这些诉讼,可以像吃饭做爱那样“随心所欲”的.我们必须明白的一点是:西方的法治有上千年的历史,而中国的法治,则几乎刚刚起步.
譬如,到目前为止,在我所看到的所有那些由中国人所提起的,针对CNN的民事诉讼,或建议,就没有一个不是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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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绝代香港-广东美女梁淑冰 ( No.4 ) |
日期:2008/05/12 08:59 留言者:Hawai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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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那个堪萨斯的中国学生的为例:这个起诉方,无疑觉得自己非常高明,因此他在自己的呼吁信中自吹是一个“高智商”的人。他从“纸上谈兵”的理论角度,推演出如果美国的地方法院,真的可以受理5000个中国人零星而又密集的小型民事诉讼的话,那么CNN就非常有可能破财,或破产。
我相信这个堪萨斯的中国小学生,大概完全不知道美国的民事诉讼,又分为“大额”和“小额”两类。所谓的“小额诉讼” (SmallClaim),指的是索赔金额在5000美刀之下的诉讼。美国各地都设有专门的“小额诉讼法庭”(SmallClaimCourt),来审理这一类型的案件.说穿了,就是为了方便美国民众打官司而设立的。它的好处是手续简便,(到法院填一个半开大小的诉讼申请即可),审理快捷(只有法官,没有律师,没有陪审团,30天内开庭),费用低廉。(30美元法庭申请费,20美元诉讼状投递费)但也正因为“小额法庭”有这些“短,平,快”的特点,因此它对所审理的案件,也有特别严格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索赔低于5000美元之下的民事诉讼案,都会被小额法院受理。
当这个中国学生说他只要花50美刀就可以起诉CNN的时候,内行人马上就可以知道:他是奔“小额法庭”去了(只有小额法庭,才有如此低廉的诉讼成本)但便宜固然是便宜矣,可人家小额法庭规定得很明白:审理过程不准许有律师陪伴出庭。这是第一个限制,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必须同样遵守. 换句话说,即便有机会告人家CNN,但他的第一个如意算盘–以“高额的律师费”来拖垮CNN的设想,却马上要被证明是一个“意淫之谈”.
但第二个限制才是更致命的:小额法庭受理的一律是具体的“经济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存在一个的实际的“争执金额”提交给法庭来判决。譬如,一个顾客花了$1000美元修车,结果修车厂却没有将车子修好;一个房客退租之后,房东借故将他的600美元押金没收;一个店主,卖给顾客 2000的货物,但是顾客认为东西只值1000元;或一个老板,答应付给一个员工1500薪水,但结果却跳了票。。。。等等这些具体的金钱纠纷,就可以经由小额法庭的判决,得到解决。
因着“小额法庭”的这种特性,它不可能,也无法受理类似控告CNN这样没有具体经济纠纷的“民事诉讼”。在美国的民事诉讼体系中,所有与“毁谤,中伤”有关的“精神伤害”诉讼(PersonalInjury),都不是由小额法庭审理的,而必须经过一般的法律诉讼途径–也就是说,一个要远比小额法庭复杂昂贵得的多的,高级法院的诉讼程序来进行.事实上,这类“诽谤或中伤”(DeformationOrSlander)的审理案件,律师在接受你的案件之前,通常都会收取委托人至少5000美元的“首期费用”(Retainer).在美国这样的一个专门的律师,即便是初出茅庐的,每小时的收费标准也在250-270美元之间.
现在,我们可以非常容易地想象到一个这样的情景:这个住在堪萨斯的中国同学,兴冲冲地跑到地方小额法庭的窗口,激动万分地递交上那个请求起诉 CNN的表格.而里面的那个法庭服务员(CourtClerk),看了一眼他表格上的“诉讼理由”之后,却耸耸肩,摇摇头,一副万分同情的样子对他说 “Sorry”,然后将他的50美刀支票,连同诉讼状一起,从窗口里面退了出来。告诉他说:嘿,你应该去找一个律师嘛.--我相信,这肯定就是最有可能遇到的一个结局。
另一个对CNN的主诉人,纽约华人梁美容师,和她的代表律师张海明同志,看上去比这位“堪萨斯华生”,有更为精明的生意算盘。他们不走“小额法院”这一条便捷的近路。而是直接就入禀到了纽约高等法院去了。这就是说,他们找到了一个控告CNN“诽谤,中伤”罪名的“正确途径”。而且他们要的钱,也不是500美刀,而是上亿美元的“大额”。
张海明律师同志那位学生对比,毕竟是一个从Bar里面考出来的有照律师。他是否真有美国法庭Litigation(庭审)的经验,我不知道。起码,他对美国法律的“书本”知识,也还是应该有一点地。我的疑问是:当他提交这个诉讼状的时候,在他的心里,究竟有多少的把握,自己所代表的这个官司有任何取胜的机会呢?或者,他不过是打算做一件类似“斗风车”这样无谓的英雄之举?律师接一宗案子,“赚钱”是主因。如果他明明知道自己的这个诉讼,极其有可能连“起诉”的机会都没有,就无疾而终的话,那么,他大费周章地搞这种“土法炼钢”式的诉讼究竟是为什么?
我断言他的这个诉讼,将连在高院“立案”的机会都不存在,基于3个非常明显可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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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绝代香港-广东美女梁淑冰 ( No.5 ) |
日期:2008/05/12 09:00 留言者:Hawai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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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于“歧视性言论”和“道德批评言论”之间的区别。在美国,一个节目主持人必须为自己的“种族歧视性”言论承担法律责任,而却可以完全不必为任何“道德评判性”的语言承担类似的法律责任。这是人所共知。美国的法律保障言论自由,同时也保障公民免予被歧视的自由。这里关键的区别在于什么是 “种族歧视性”语言,什么是“道德评判语言”。如果张律师真的可以证明CNN的卡佛利使用了“歧视性语言”的话,那么我真要恭喜他,恭喜全体参讼的中国人:他们很可能真的就要大发了。
但是我们只要稍稍上网查一下,就可以发现美国法庭,针对“歧视”的判例有很多。根据这些判例,我们立刻就可以明白在美国的法律界,有哪些语言是法律一致公认的,属于明显带有“歧视”色彩的。美国的法庭,在这个问题上,实际上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对于“歧视”的定义,也是非常明确的,不含糊的。-即这些词汇必须明显涉及对方的年龄,肤色,性别,长相,族裔特征,或宗教信仰。。等等。譬如说,如果卡佛利骂中国人是“黄皮肤的蠢货”,或“长着一双裂缝眼的亚洲佬“(SliceEye),那么非常明显,他就可以被控使用“歧视性语言”。
非常不幸,卡佛利没有这么骂。他是属于那种“杀人不见血”的高级道德评判家,类似中国的鲁迅与柏杨。当然他不会,也不屑于使用那些低俗的,下层人使用的骂街语言。他所使用的,引起广泛争议的那俩词汇,虽然鞭辟入里,却和“族裔特征”没有丝毫关系。这一点,哪怕我们的张律师再蠢,也不可能同意 “GoonsAndThugs”是和黄种人的生理特征联系在一起的。相反,这两个词汇有很强的道德评判色彩,专指那些不讲道理,横蛮,蔑视法则秩序,一味相信拳头和暴力的蒙昧人。可以适用于任何一个没有道德文明,没有进化完全的个人或群体。既可以是黄种人,黑种人,也可以是白种人。我们迄今为止,还没有看到哪一个美国的新闻媒体,曾经因为使用这样的“道德批评”语言而被法院处罚,没有,一个先例都没有。
所以,CNN和卡佛利肯定都不可能开这个先例。美国的言论自由,是法律中的法律,而且是在法律之上的法律。如果法院真的要为此审批CNN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这么说吧:被告就绝对不是一个卡佛利,也不是一个CNN.。而是整个美国的传媒。从这点来说,卡佛利的命运,不是他一个人的命运,而是美国媒体的整体命运。张海明律师,何不将整个美国的媒体,乃至于整个美国言论自由的制度,都一并告到法庭上去呢?
第二:张海明同志和梁美容师,按他们自己所说,是代表13亿中国人起诉CNN。这很不得了,须知这可是全世界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最庞大的 “集体民事诉讼案件”。(ClassLawsuit)。一个空前绝后的诉讼,完全有资格进入“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的。上网查一下美国的司法历史就知道,几十个人,上百个人,或上万个人集体控告某个公司的民事诉讼,都不算罕见。然而,13亿人集体状告一人,一个公司,就我所知,这要的机会简直比宇宙大爆炸的机率都还要低。主审法官是那位我不知道,但我担心他拿到们这个张律师的起诉状之后,第一个反应很可能不是心肌梗塞,便是脑溢血。我在美国数十年,记得大概有2-3次,也曾经有经历过被邀请加入“集体诉讼”行列的故事。最后的一次,偶还收到一个律师楼寄给我的邀请函,他代表上百个客户控告一个股票投资公司,索赔上亿。而我恰恰好也是这个股票上市公司的一个“股票持有人”,所以,人家就同样邀请我加入到他们免费的诉讼大军里面去。也正因为有这样的经历,我才对美国集体诉讼的法律程序略知一二。起码,我知道律师楼必须将起诉书和邀请信送给每一个可能的原告人,在得到他们签名的授权之后,才可以正经八百地告诉法官:他代表张三,李四,王五,马六。。。等等诸多原告人,控告某某人或某某公司。当然这个过程并不十分复杂,可我不明白的是,这13亿人的签名授权程序,难道我们这个张律师已经搞定不成?他是如何搞定的?
第三:既然民事诉讼以获得金钱为最高目的,因此在美国,有个几乎是家喻户晓的金科玉律,是哪怕一个法律的外行人都明白的道理,叫做“不受痛楚,不得赔偿”(Nopain,NoGain)。这个法则非常明白的告诉原告:在民事诉讼中,你必须证明自己有“切实的伤害”,(PainOrInjury)并且还要进一步证明,因这样的伤害,导致了你蒙受了一定数目的经济损失(FinancialLossOrDamage)。你能够证明这两个条件,你才有合法的依据,向被告要求金钱上的赔偿。
这就是说:首先这位张海明律师,必须向法官证明这13亿人,都因为卡佛利的一句而受到“心理创伤”。这几乎已经和登月的难度不相上下了。接下来,他还要进一步证明:13亿人都因为这样的“心理创伤”,而蒙受某些不可弥补的金钱方面的损失,这个,我想大概,和揪着自己的头发要离开地面的难度有得一比了吧?不知道,到时候这位张律师会以什么样的说辞来糊弄我们的主审法官呢?
好了,如果将上面这三方面的分析总括起来的话,我几乎立刻就可以预料:到这个13亿人,13亿美元的“世纪大案”,它的结局究竟会怎么样。姑且不要说赢得诉讼,这样案件如果真能通过法官初期审核的阶段,被同意开庭审理话,就已然是一个了不起的伟大胜利。
至于其他对CNN的诉讼事件,我觉得不提也罢。前几天好像看到有报道说,北京或西安那里的几个中国律师,也开始联手告CNN了,而且动辄也是好几亿美元的说。当时我一看就乐了:敢情这些家伙的律师执照,都不是真刀真枪地考出来的吧?不是吃来,买来,那就一定是睡出来的,否则怎么连“司法领域”这样的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呢?如果卡佛利此时在中国,他们提起诉讼,那么起码于理上还说得过去。可人家现在在美国,莫不成,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还可以管辖到美利坚合众国的领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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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绝代香港-广东美女梁淑冰 ( No.6 ) |
日期:2008/05/12 09:02 留言者:Hawai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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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人状告CNN案律师宣布撤诉 使人感到突然
倍可亲(backchina.com)纽约华人状告CNN一案案情再次出现戏剧性变化。下午3点多,海明律师事务所向媒体发来传真,宣布将向法庭申请撤案。传真件表示,“本律师楼向全体曾经支持此案的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最大歉意。”传真件指出:“最后,请大家理解,赢得我们华人尊严,仅靠一个律师、一名退休老人是不够的。希望大家集体继续努力,以孙中山的名言共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应该说,对于海明律师撤案的决定,大家并不是没有一点思想准备,但是如此迅速地发表这份声明,无论如何,使人感到有点突然、甚至一时难以接受。
看到这份文件,记者随即与海明律师取得联系,进行了电话交谈。记者问道,你说过,拿到CNN的道歉信后,如果世界华人满意你才撤诉,现在能否说华人满意?
律师海明
美女律师梁淑冰5月7日表示将寻求支持告到底
海明律师没有更多的解释,他说,是否满意,各人有各自的评判标准。近来自己受到了一些压力。我的许多业务客户现在找上门来,要我们处理他们的案子,我不能不去应付。远在大洋彼岸的广大民意支持固然重要,但纽约地区的情况不能不考虑,毕竟自己的业务主要是在纽约地区。他说,我认为,从根本上讲,要争得我们华人的地位与尊严,需要通过整个华人世界的不断努力,提高整个国家实力与整个国民素质,保持华人内部的团结,才能真正赢得全球对华人的尊重。对这个案子不能有太高的期望,这个问题不可能通过一个官司来解决,更不可能通过一个律师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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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绝代香港-广东美女梁淑冰 ( No.7 ) |
日期:2008/05/12 09:04 留言者:Hawai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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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道歉被批欠诚意 原告梁淑冰寻求支持拟告到底
倍可亲(backchina.com)据美国《明报》报道,状告CNN辱华的原告之一华裔梁淑冰,以及她的委托律师海明5月7日证实,CNN在5月6日发出一封官方的“道歉信”,信函主体内容只有7行字,即引用主持人卡弗蒂在接受《比利新闻》(Bill Press)采访时的谈话称,“我对一些在中国居住的华人、以及在美国境内的美籍华人自我感觉似乎我冒犯了他们表示遗憾。那绝非我的本意,我为之道歉……”
梁淑冰7日明确表示,她认为一封真正的道歉信应该有基本的诚意,才能让每个爱国的中国人接受和认同,如果是这样内容的一封信,其诚意完全没有达到她基本的要求。
5白人律师已撤出
而海明则表示,当初和他联手诉告CNN的6人律师团队,其中5名白人律师已经以各种理由撤出,如今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孤军作战,使他倍感压力之大,精力不支,目前取得这封发自CNN的信函,他认为应是个“阶段性的胜利”,他希望能够得到所有华人的支持,才可能继续这场诉告。
似乎对CNN回信持不同意见的梁淑冰和海明,没有对是否维持现有的法律关系给予明确说明,两人否认了未来会分道扬镳或撤诉的可能性。
CNN回信的主要内容只有两段文字,一共7行,信件由CNN法律事务副总裁维基兰特(David C. Vigilante)发出,代表CNN决策人士的响应。信函的主要内容如下:“正如(海明律师)你所知,卡弗蒂在最近接受一家政治观点性媒体《比利新闻》采访时,被问到有关他的言论在中美两国引发争论的事。卡弗蒂当时是这样回答的,‘我对一些在中国居住的华人,以及和在美境国内的美籍华人自我感觉似乎我冒犯了他们表示遗憾(And one thing I regret was that some Chinese citizens in China and Chinese-American in this country felt like maybe I was insulting them. )。那绝非我的本意(And that was never my intention)。我为之道歉……(And I am sorry for that)……’”
梁淑冰表示,她不觉得这封信和以前CNN所谓声明有什么本质性区别,她本人希望CNN拿出更有诚意的公开道歉,让她以及每个中国人都能够给予认同。
梁淑冰说,她希望把这场官司继续打下去,只要再坚持一点点,预计CNN很可能会做出更加有诚意的公开道歉。
梁淑冰表示,她需要所有华人的支持,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至于CNN的这封信,她会再去征求除海明以外的其它律师的意见,看看别人是否也认为此信可以接受。
海明透露说,另一位委托他状告CNN中国公民李丽兰,目前主动缴纳350元法庭费用,而他已退回了来自其它方面的所有捐款,至今完全是义务性地打这场官司,他自认为对于本案已经付出了所有的努力。
海明说明,他没有考虑是否撤案、或者是解除和梁淑冰的法律受托关系的问题。
梁淑冰同时也表示,她了解海明是个无私的好人,他们会将这场官司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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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绝代香港-广东美女梁淑冰 ( No.8 ) |
日期:2008/05/12 09:59 留言者:pin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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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ceipui! But that is the message I got:
ERROR ! 閣下未經授權 !
BTW Thanks for adding the link. There are two typos:
www should not be there for this link =8 should be =11 in the link.
Please kindly check and fi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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