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你怕未 ( No.1 ) |
日期:2008/09/10 10:19 留言者: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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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有這些事發生一D都唔出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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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你怕未 ( No.2 ) |
日期:2008/09/10 11:27 留言者:六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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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你怕未 ( No.3 ) |
日期:2008/09/10 12:07 留言者: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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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郎: 你指的(我國)是越南嗎?他們是同一個祖宗,馬克斯,列寧,不相伯仲, 人民是為國家,主義,服務的機器,機器沒價值了,還留下來幹什麼? 所以我們能在有限的自由地方生活,已經可以算幸福了,珍惜吧!國家賜予的,接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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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你怕未 ( No.4 ) |
日期:2008/09/10 12:44 留言者:長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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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是窮人的大俠,彰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英雄氣慨!
警醒哪些食皇糧不作為的鬼差.閑來槍口當牙簽,充當黑道保護傘的皇親國戚,良民不是好欺的.
楊佳,人民不會忘懷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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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你怕未 ( No.5 ) |
日期:2008/09/10 13:05 留言者:長毛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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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做出這事的人 一樣不能忘記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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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你怕未 ( No.6 ) |
日期:2008/09/10 17:14 留言者: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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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國人民敬佩
說明:這首詩是今年四川的高考滿分作文,今年四川以"堅強"為話題,寫一篇文體不限的文章。 該考生以歌行體和楚辭體寫汶川地震,並且這是一首藏頭詩,第一排下來分別是地震災區的地名,可見其才華橫溢! 戊子歲,四月初八。川靜其波,鳥罷其鳴。一場無情的天災襲來,舉國慟哭。 在災難面前,我們選擇堅強;在悲痛中,我們選擇堅強 。 汶川堅強,四川堅強,中國堅強!因為堅強,我們不怕災難;因為堅強,我們明天更美好! ----序 汶水東流不復西,神仙難改地震襲。 川蜀兒女多苦難,一片荒城盡眼底。 映現當年唐山景,儘是殘垣與斷壁。 秀麗河山浩劫後,昨日今朝各兩異。 都道零八年歲好,為何災難緊相逼。 江山如畫景色美,怎奈蒼天生妒忌。 北國剛受冰凍災,天府又遭夷平地。 川靜其波鳥罷鳴,齊哀滿目皆瘡痍。 江天五月漸陰沉,滿腔悲痛灰色彌。 油綠麥田無人收,萬千蒼生宿路隅。 平生有淚不輕彈,今朝聞此淚如泥。 武候諸葛若有知,不堪目視亦掩泣。 彭祖壽延八百載,可知人命僅須臾。 州州郡郡華夏土,一磚一瓦似金玉。 金玉散去不足惜,金玉怎比萬事吉。 花兒凋謝來年開,來年風景更旖旎。 茂年男兒體健壯,安能袖手聞羌笛。 理會百姓疾與苦,血汗合流同舟濟。 綿薄微力不足道,奇跡因愛八方聚。 竹絲管弦為君鳴,可敬可讚可歌泣。 臥薪含悲建家園,蜀山青青蜀水碧。 龍的傳人誰可勝,隻手亦有撐天力。 漢羌一家愛無疆,我齒你唇永相依。 旺興歲月定輪迴,紅霞當空雄雞啼。 紅燭數盞列堂前,潛心默祈哀思寄。 白雲蒼狗命難料,生者奮進逝者息。 青史銘刻五一二,永記今朝萬人罹。 川蜀兒女多堅強,還把災難視螻蟻。 立我於高山之上兮,眺望遠方。惟見山河齊悲兮,黯然神傷。 立我於高山之上兮,眺望遠方。還看萬眾一心兮,不屈脊樑。 立我於高山之上兮,展望悲中奮起兮。多難興邦,中華堅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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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你怕未 ( No.7 ) |
日期:2008/09/12 01:13 留言者:Hawai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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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一回乜事?唔通有案中案,不能告人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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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姨母被法警带离 2008年9月9日下午2:30,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代理律师李方平陪同下来到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要求法院确认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要求履行其法定职责。 事因如下:杨佳妈妈王静梅7月2日后失踪。王静荣作为唯一的近亲属到处寻找不见妹妹人踪。7月13日,王静荣向大屯派出所报人口失踪案。接待宋警官答复领导不在,不能报案。14日下午3点,负责接待的宋警官告诉再次前来报案王静荣,你妹妹在派出所呆了两天就走了,如果再过几天还找不到的话,可以带两张照片来报案。再度寻找无果后,王静荣于7月17日向大屯派出所再次报人口失踪案,在彭姓接待警官指引下,顺利办理了失踪报案的手续。 同日晚,王静荣在报纸上看到有关妹妹王静梅在北京委托上海律师谢有明为杨佳涉嫌故意杀人案做辩护一事,才得知妹妹与谢有明有联系。2008年7月18日上午,王静荣打电话给谢律师,但接电话的人不是谢律师本人,并说联系不上谢律师。与此同时,王静荣还给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刑事侦查总队、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打电话询问妹妹王静梅的下落,但这些单位都互相推诿,不给答复。2008年7月21日,无可奈何的王静荣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信访办,要求监督履行职责,答复还是只能找派出所及承办警官。2008年7月22日,原告第四次到大屯派出所,要求与承办该案的彭警官见面并告知上海谢有明律师与妹妹王静梅有过联系。彭警官在电话里一味推脱称:你找谢有明律师就行了,我工作太忙,你就等着吧,说完就把电话挂断。可是等到9月份了,失踪两个月的妹妹王静梅还是杳无音信,王静荣决定请律师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行政不作为。 9月9日下午4:50,王静荣与李律师将行政起诉状递给立案庭第5窗口一位男法官。法官一看诉状与杨佳袭警案有关,马上离座向屋内的立案庭负责人紧急汇报。十分钟后,5窗口法官非常焦躁的把诉状递出,连声称没有警方不作为的证据不能立案。李律师据理力争认为,行政不作为案件没法取得证据,而且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立案庭只做形式审查,不能做实质审查,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就应该接收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所以王静荣与李律师不同意取回行政起诉状并指出法官的处理方式违法,此时6、7、8窗口法官以及9号窗口值班的立案庭一负责人四人也围了过来,隔着玻璃一起质问李律师:你是不是律师,把你律师本拿过来,同时要法警过来。李律师把律师证交给5窗口法官,但立案庭一负责人还是指挥法警先把人拉出去。两位法警一拥而上架着李律师的双胁强行带离,刚架走不到六七米,其中一位法官可能觉得大庭广众之下这般粗鲁确实不太雅观,于是在玻璃门里喊“让他自己走”。立案庭记录了李律师证件或后才将证件拿出来。 立案遇挫后,王静荣与李律师决定当天通过邮寄方式向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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