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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日期:2015/08/11 21:31
留言者:牆頭草

請點擊以下網址收看影片:- http://youtu.be/K0zTkh_wqho?list=UULCFoKBujiTW0ZEb-3Sjkqg

還有另一段影片,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快來點擊一看:- http://youtu.be/-SBTssGD2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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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18 )
日期:2014/10/20 22:37
留言者:小朋友

《讓小朋友排頭排、、、》?
(表情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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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19 )
日期:2014/10/20 22:40
留言者:寸草心

"這是真正的 "香港製造".全世界找不到第二。"
慢來! 稍安無噪! 尚未出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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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0 )
日期:2014/10/21 12:53
留言者:真话

在網絡這個虛擬世界,「佔中」已由討論發展至雙方罵戰,甚至有人公然號召進行違法活動。警方上周拘捕一名涉嫌在網上煽動他人犯法的年輕人,因此,網民必須自我警惕:虛擬世界中並不全是遊戲,要留意言論,以免觸犯法紀。
那名23歲的年輕人涉嫌於網上討論區鼓吹他人佔領旺角、衝擊警方防綫及癱瘓港鐵,亦涉及早前在旺角參與非法集會而被捕,罪名為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和「非法集會」。
虛擬世界中的網絡平台,包括各類社交媒體,在「佔中」運動中所扮演的角色有目共睹,不過,如何運用,就只在一念。不要以為現實世界的法律不能規管到網絡的互動,當網上言論或活動對社會造成影響,甚至傷害時,執法機構就會適時行動,以上第一條控罪正是網民以身試法的代價。我們固然知道現實社會的法律發展未必能夠緊貼網絡世界的變化,但這並不代表網上無法無天,法律管得到現實世界的行為暴力,而網上帶有威嚇性的語言暴力、煽動性地鼓吹某類非法活動的號召,同樣犯法。
因此,網民揚言要警察「父債女償」、網上欺凌警察家屬、在網上「預告」「警察大戰暴力示威者動作真人騷」,並呼籲其他網民「一家大細,到此一遊」,甚至叫人以年幼子女做「人盾」等言論,都是網上語言暴力或教唆他人犯罪,可能已觸犯了私隱條例。即使未立法成法律條文,今時或未可入罪,但正如殺人就是犯罪,無論兇器是甚麼,殺人者必會受到法律制裁。尊重法治的網民必須清楚,不要誤墮法網。
網民要守法,負責任的網絡管理層也不能以「予人自由發表的空間」為理由,對一些犯法的呼籲或言論視若無睹,也要尊重法治。新媒體如是,傳統媒體亦如是。社會上周熱議的電視新聞報道,被人詬病原有旁白字眼遭刪去是妨礙新聞自由,也扼殺了前綫編採人員辛勞的成果。其實,作為傳媒主管,他有責任確保報道不妨礙司法的公正性。事實上,有關新聞較早前只刪去「拳打腳踢」的形容卻保留片段,讓畫面「說話」,那是專業的做法,因為案件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即「已報案」),傳媒報道,確是要有分寸。「拳打腳踢」有其語言色彩,而新聞最後以「(懷疑有)揮拳及腳踢動作」定稿,也是適當的處理。
我們不是要為任何人辯護,只是不想任何裁決受報道或輿論影響,以致控辯都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審判。事件中,可見到部分公眾已傾向情緒化的非理性判斷,甚至不清楚法治的底綫,法律機構、相關專業團體或人士宜多教育大眾。
至於有「佔中」發起人聲稱會自首,則難免被人詬病「博同情」,而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就像殺人之後,懺悔自首,也不能令死者復生。假如他們能向那些「手停口停」的受佔領影響人士承諾作經濟賠償,那才是最大的誠意所在。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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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1 )
日期:2014/10/21 15:21
留言者:寸草心

道貌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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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2 )
日期:2014/10/21 17:04
留言者:unclechin個老師

(獨媒特約報導)
作 : 柏
網站特約記者: 旅遊、環保、動物、保育...走遍世界各地,專寫各地環境、動物及保育。

十月十九日,我加入了旺角佔領區急救隊,見證了三個星期以來,最血腥的一晚,看著一個個的青年,被警察打至頭破血流,急救站的朋友強忍淚水,幫傷者止血,送他們到急症室。

不眠不休的醫護義工:我們正在犯法!

因為自己曾上過急救的課堂,從電視看到佔領區的衝突越來越多人受傷,而面書上看到有醫生朋友說旺角需要醫護義工,十八日下午四點,跑到旺角銀行中心的救援站報到。

據長期駐守的醫護義工簡介,目前本地專業的救援隊,包括聖約翰救傷隊、紅十字會,已以安全為理由,撤離示威區,所以在佔領區的救援隊,只是義工,沒有機構保護,萬一被捕不能以救護為抗辯理由,換言之,他們都在從事非法活動。

我聽到這訊息後,心裡一沉。平常看國際新聞,在一些危險的戰區如加沙,專業的救援隊如紅十字會,都會趕赴現場,送上醫療物資。背後的信念是,救援工作不講政治,只關心人命,然而,今天香港的政治壓力卻巨大到,竟然專業救援機構要撤出最需要它們在場的地方?

唯一慶幸的,我們還有一些抱有良知的醫護專業,願意「犯法」去為示威者急救。

十九號當天,一共有廿四位救援義工,大部份均為專業的醫生護士,他們上完班就趕到佔領區當席,在附近租了一個酒店房,當倦到無法繼續就到房間小睡休息,第二天又上班去。

救護員頭盔成攻擊性武器,警察截走醫療物資

因為市民的捐贈,本來旺角佔領區的物資非常充裕,但因為警察早前清場,很多物資被運至理工大學暫時存放,十九號晚上八點,本來有一車物資要運到救援站,但警察看到物資中有頭盔,指車上藏有攻擊性武器,不讓通過,結果一些用於止血的冰袋無法送到救援站。

衝突於凌晨發生,24人的救援隊分成了4組,每組4人為傷者急救,而我那小組,在三個小時內,就為四個傷者急救,當中兩個青年被警察防暴警棍打到頭破血流。

第一個傷者是一名廿多歲的文化青年,他的頭被打致血流滿臉,左眼也被打腫,淚水不停從受傷的眼睛湧出,我們帶他到雅蘭商場則近朗豪坊間休息及包紥,但不到兩分鐘,我們又接到第二名頭破血流的傷者,他是一位廿多歲的男生,前額被打,整個人有點不太清醒,估計腦受了震盪。


由於我們沒有冰袋幫傷者止血,幸好當場有市民臨時幫忙買冰,才能順利幫他們急救。為了使傷者冷靜並保持清醒,我們又找了一位途人幫助,在急救期間與他們聊天,分散注意力。

因為救護車不能進入示威區,在途人的幫忙下,我們撐扶著傷者走到最近的的士站,把傷者送院。中途民陣兩名義工,一邊開路,一邊把律師資料寫給傷者。

就在救援隊、途人等出力救人之時,警察卻於衝突後半小時走到銀行中心的護援站,要没收僅餘的醫療物資。看守救護站的義工,在市民幫忙下,只救回兩成的物資。

警察重手打頭,極權社會原來那麼近

凌晨三點,24位救援員碰面總結,6個小隊一共為11名傷者急救,10男1女,其中5名頭破血流,2名手腳骨折。最嚴重的一個男傷者,頭上有三個出血的傷口,女傷者頭破及手指骨折,此外,面部有瘀傷及條狀的印痕。

休息閒談間,有醫護說原來前兩天龍和道的衝突,警察竟從後用警棍襲擊身穿救護服的醫生,大家慨嘆只有戰地才會出現之事,竟然在香港發生。

政治立場的差異,演化為暴力顛壓,香港離極權社會原來那麼近。

嘿嘿.............英雄好漢, 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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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3 )
日期:2014/10/21 18:12
留言者:寸草心

"殺人之後,懺悔自首,也不能令死者復生。"
尔等應重温紅色高棉60年代之暴行.......壘壘白骨尚存, 天理何在!?........可有反醒懺悔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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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4 )
日期:2014/10/21 20:13
留言者:unclechin個老師

【明報專訊】警方自上周五起連番出動警棍對付示威者,致多人頭部受傷流血。據本報了解,自上周五至周日期間,距離旺角佔領區最近的廣華醫院共28人頭部受傷,半數人需縫針,有4人留院觀察,紀錄稱傷勢明顯由警察刻意揮動警棍所致。有旺角急救站義工透露,曾有被「扑頭」男示威者頭上3個傷口血流不止,更有女護士為受傷警急救時,背部遭另一警員揮棍襲擊,結果護士需送院驗傷。

醫管局發言人稱,自上月28日至今共有298人因佔領行動送院治理,其中廣華醫院有115人;而截至上周五有75人,即過去3日共有40人送至廣華,目前已全部出院。

據了解,廣華醫院自本月17日傍晚至19日凌晨,共收到28個頭部受傷個案,當中半數人需要縫針治理,據稱傷勢「明顯是因警察刻意使用警棍所致」。有4人需留院觀察,當中2人有骨傷,2人頭部受創後喪失意識或記憶紊亂。
廣華3日接28傷頭病人

據悉,自上月29日至本月19日,廣華約收了10至15人是警察,普遍因扭傷、挫傷等問題送院。

旺角一個救護站主要由醫科生及護理學生擔任義工,近日接收多名頭部受傷示威者。一名女義工憶述,上周六凌晨共處理5名男傷者,當中4人頭部受傷,一人背部肩胛骨受傷,其中一名傷者頭上左右兩個傷口,分別由一醫生及一護士按住止血,卻仍有第三個傷口在流血。看到此情此景,該女義工表示非常憤怒,認為警察即使動用警棍,可只打四肢,沒理由打頭。

另有義工透露,曾有女護士替一名受傷警察急救,他的同袍卻不知她正施行急救,一棍打在護士背部,令她要送院治理,最近幾天也沒再現身。
眾義工稱,頭部受創屬嚴重傷勢,急救站只能包紗布基本止血治理,務必要送院全面檢查療傷,並稱「警棍無眼」,衷心呼籲警察停止以此應對示威者。

嘿嘿.............英雄好漢, 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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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5 )
日期:2014/10/21 20:15
留言者:unclechin個老師

道貌岸然

百度解讀為 :

道貌:正经;严肃的外貌;
岸然:高傲;严肃的样子。
形容神态庄重;外貌严肃正经。

现多用于讽刺故作正经表里不一的伪君子。也作“岸然道貌”。

嘿嘿.............道貌岸然, 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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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6 )
日期:2014/10/22 04:08
留言者:真话

【精選文章】第一個輸家
屈穎妍
資深傳媒人

好多人到今日仍在說,是那87 枚催淚彈,把我們逼出來……

近日又多了人說, 是那幕「暗角打鑊」,讓我們憤怒了……

然後大部分人都在說,是今日手機、網上滿天飛的流言蜚語,加劇仇恨……

我卻認為,是因為大家已習慣只看一個點,就以為是看到事實,或者正確來說,是今日傳媒只讓大家看一個鏡頭、一幕轟動、一頁悲愴,才造成今日局面。

那天早上,我聽電台節目,記者總結昨夜騷動,如此描述: 「有學生因為蹲在地下拾眼鏡,就給警察按在地下打了幾拳、有學生背包被扯脫、有人被警員箍頸……」說得就像他們是放學路過一樣。

記者沒追問這些學生:為什麼夜半三時會在旺角街頭「執眼鏡」?難道你看不出那裡有兩隊大軍正劍拔弩張?既然看到你又為什麼會在對峙雙方的中間掉眼鏡?

又一回,我在電視新聞看到「路人」向記者控訴: 「我企咗喺度20分鐘,郁都冇郁過,佢哋就係咁攞個盾牌隊埋嚟……」鏡頭背後,我看到「路人」站的地方是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的十字路口,那是一段馬路,記者照例沒闡釋,也沒追問:你企咗20分鐘嗰個,係咩位置?

昨夜,又有一受傷示威者接受訪問:「我淨係隊把遮出去,都冇郁,佢就打我,打到我流血,成地血呀你睇……」這句話,不言而喻吧?當然記者也沒問他:光天化日又冇雨,你幹嗎無端端隊把遮出去畀差人呀?所以,如果說市民是被警方的催淚彈激發上街,不如說,是被傳媒對催淚彈的片面報道激上街。如果仍有人說,這場示威多和平,你看廿多日來一塊玻璃都沒碎過!我覺得大家應該把視線拉wide,是因為警隊的極度克制、管理得好,才未出爆樽之亂。

廿多日的訓練,許多人已學懂看新聞、不盡信新聞。這場運動未過,已出現第一個輸家,就是香港傳媒。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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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7 )
日期:2014/10/22 17:29
留言者:尊前客




「但到了這麼一個水浸眼眉的地步,你會看到,有不少自己或父母輩吃過共產黨苦頭的中年人老年人,還是對『佔中』、對學生冷嘲熱諷,助紂為虐,糾纏於警民衝突的小是小非,對大黑幕緩緩罩下視若無睹。除了說奴性因子在起作用,你能有什麼解釋?」


真箇擲地有聲!

https://plus.google.com/app/basic/stream/z13lwja51ozngnrw204cdn2hwqvsfzdi1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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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8 )
日期:2014/10/22 17:33
留言者:寸草心

永遠的 "香港製造" ! (表情35) (表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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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29 )
日期:2014/10/22 18:00
留言者:老三

往往是褔中不知褔……。奈何?∼ (表情36) (表情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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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30 )
日期:2014/10/22 18:36
留言者:尊前客



呵呵~~

有蛙 身在禍中不知禍!

顯然有被溫水煮撈出來的井底蛙,未曾讀過「福莫大於無禍」。


(表情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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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31 )
日期:2014/10/22 18:48
留言者:老三

破坏香港之人,请远离香港,亦别在此妖言惑众… (表情24) (表情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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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英雄好漢-香港警察 & 李柱銘漢奸患左好嚴重眼病 ( No.32 )
日期:2014/10/22 19:00
留言者:尊前客


是說井底蛙之老友嗎?

(表情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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